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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中经常提到办信工作,以及办信责任追究等。办信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0-04-15 16:15:11

资讯分类:信访  追究  提到  责任  来信  办理  呈送
信访中经常提到办信工作,以及办信责任追究等。办信是什么意思?

  办信工作,就是办理信访工作。

  正常的办信程序:

  (一)收信。

  (二)阅信。

  (三)登记。

  (四)转送

  (五)交办。

  (六)呈送。对需要领导阅批处理的来信,呈送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信件,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批评、建议信等,经过分析研究、整理汇总后,以《信访反映》形式及时呈送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

  (七)协调。

  (八)通报。向有关领导同志,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来信办理的有关情况,对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并作为考核、评比依据。

  (九)留存(退回)。对内容不清、精神异常者的来信及其他不需要办理的来信,一般可作留存处理;留存的来信存放一年后可销毁。对国家、省、市转送或交办的非区级职责范围处理的来信在2日内退回上转部门。

  (十)告知。承办单位在收到来信后15日内通过告知单、电话等方式将受理情况、承办单位及办理期限等内容告知来信人,避免其重复信或由信转访。

  (十一)办理。承办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在受理来信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上报情况;需延期的经批准,其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0日;对反映问题突出或紧急的来信,实行特事特办,尽快办结。

  (十二)答复。承办单位通过书面回复、网上回复等方式将办理结果按时告知来信人,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努力实现受理一件、息诉一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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