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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5 16:21:08
日前,西藏自治区下发通知,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和离岗休养做出明确规定。通知规定,在藏工作满2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申请退休。 通知规定:公务员凡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工作年限满30年的;在藏工作年限满25年的其中条件之一都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此外还规定,凡在海拔4300米及以上地区工作的人员提前退休时,其退休年龄放宽5岁,工作年限也同时放宽5年。 关于退休后的待遇,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退休时,其应正常晋升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固定工资等推算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干部:男60周岁,女55周岁;工人:男60周岁,女50周岁),并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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