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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该如何认定?有何依据?

发布时间:2020-04-15 16:26:04

2019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该如何认定?有何依据?

住房公积金货款对住房套数认定有严格规定。


2019年各地在办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要求是: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笔数与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笔数确定。


也就是如果你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中,已有一次住房贷款记录,在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没有相关记录,你就还可以以二套房依据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如果你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一次,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也有一次住房贷款记录,你就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在职工第三套以上房贷是不支持的。


当然有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根据现行政策,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在购买住房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可以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婚前分别使用商业银行贷款购房,但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后发生购、建房行为时也是不能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目前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买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没有执行差别化利率,5年以内执行2.75%,5年以上执行3.25%。只是在首套房时首付比例要求20%,第二套房时首付比例要求30%,要求提供材料首套、二套都是一样。具体情况欢迎关注,探讨!

2019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该如何认定?有何依据?

公积金贷款判定原则”认房又认贷“,适用于北京,因全国各地详细政策不尽相同,下面仅以北京为例来详细解答。

北京公积金贷款如何计算贷款套数?
首套:全国无贷款记录(包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北京无房
二套:离婚不满一年或在京有房或全国有 1 笔住房贷款记录(包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三套: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三套,拒贷。 ①在京拥有两套住房 ②全国拥有两次住房贷款记录 ③北京拥有一套住房且全国有一次住房贷款记录(非同一套房)

划重点:

1. 全国贷款记录,这里指的是购房贷款,无论是否已还清,如果您之前申请过车贷、消费贷、各类网络贷款、购买非住宅类房屋的贷款等,均不计算在内,不影响。

2. 北京无房,这个房指的是已在建委登记的住宅,如名下有商办类用房,小产权等没有登记的房产均不计算不内,不影响。

3. 离婚后一年之内,无论名下是否有贷款,是否有房,都按二套来算,过了一年后按实际情况算。

2018年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收紧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与商业贷款审核判定条件同步,以前”只认房,不认贷“,现在”认房又认贷“,让购房享受低利率优惠变得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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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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