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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5 16:30:01
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不超过当地农民筹资上限标准时,3000人(含)以上的村政府按照农民筹资筹劳总额的45%给予财政奖补,1500-3000人的村政府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财政奖补,1500人(不含)以下的村政府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5%给予财政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适用范围主要是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它是指财政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在筹资筹劳限额和财政奖补资金上限内,按照农民实际筹资筹劳额一定的比例予以奖补。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而筹资筹劳的奖补比例,地方不同,项目不同,比例也不同。假设某村想修2公里路,每公里造价20万,该项目本省确定奖补比例70%,只要本村村民同意集资12万(30%),即可申请一事一议项目。项目立项后,财政补助资金70%也就是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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