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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5 16:30:23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内办理年度备案。这也就是说只有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未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需要进行备案。
法律职业具体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
备案须知:1.发证当年自动备案;2.如果从事相关法律职业则无需备案;3.过了备案期,当年不再补备,但是第二年可以继续备案,一般没有大的影响。
其实,大多的职业资格证书都需要进行备案,备案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管理,如果长期不进行备案会 对以后的职业造成不好的影响,个人建议还是抽出一定的时间进行备案。
从2014年开始,国务院取消了一大批未经法律授权的许可项目和备案项目,其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被明确取消,因此,证书上的最后一次备案日期为2013年3月,此后再无备案之说!
首先,备案制服是为了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未从事法律职业的持证人需每年第一季度内到当地市级司法局备案。
其次,没有备案并不会导致资格证书的失效,但会影响你证书的使用,也不利于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故最好尽快去备案。
一、任何资格证(包括教师资格证、会计资格证等)都要按时间备案,这是国家规定的。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有其编号,设置编号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资格证造假,每个编号都与网上的相关资料联系,如果不备案,那网上的相关资料也无法更新。
三、备案是为了方便每一个资格证持有人。
1.如果你的资格证不慎遗失,凭借备案,方便补办。否则,你要重考,那不很麻烦吗?
2.如果你的资格证不在身边,而你又急需使凭借你在有关部门的备案,你也可以证明自己取得了资格证。
当然,任何备案都会存在一定繁杂的手续,不过也就一年一次,一次麻烦带来一年方便也是值得的。
这是哪年的问题了,早就取消备案了
没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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