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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2 08:40:19
预算法在财政法的体系中,处于核心法,骨干法地位,原因主要两个方面:
一是预算法是财政法中的基本法。财政法与预算法的关系,从预算法的广义上来说预算法就是财政法;从财政法的狭义上来说财政法就是预算法。
二是在国家财政关系中,因筹集和取得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而在国家与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发生的财政收支管理关系,是国家财政活动中形成的最主要、最广泛的社会关系,包括财政收入管理关系和财政支出管理关系。这是财政法调整对象的主要方面,这个主要方面也即预算法调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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