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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2 09:10:52
公积金最低保留金额是指个人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时,不能全部提取,需要保留至少一个月的缴存额。
一、据国家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部分提取与全额提取:
1、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注:① 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② 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③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④ 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⑤ 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2、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最低保留金额是指个人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时,不能全部提取,需要保留至少一个月的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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