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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0-04-15 16:20:30

资讯分类:劳动法  企业单位  劳动者  保护  的是  劳动法  企业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在信息流、人流、物流高度发达的今天,仍有部分人的信息是不畅通的。竞然有劳动者对(劳动法)不懂、还在装懂,装的比弱势还弱势。讲起话来言辞犀利、还振振有词。

其观点是(劳动法)保护的是企业单位,不是对劳动者的保护,对劳动者没有一点好处。固执的认为企业聘请的是高学历的专业律师,和企业打官司没有赢的可能。

(劳动法)保护的是企业依法经营的合法权益,也揣着明白装糊涂赋予了劳动者依法劳动和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劳动法)规范的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无论那一方违约或是触犯(劳动法)的任何一项,违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什么那么多企业总是出现合同不规范、延长工作时、克扣工资、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费?严重的还有不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基本保险)?

该现象的发生,是企业在逃避责任和义务。是为了减少合理的支出,降低成本的违法行为。

企业违犯(劳动法)的现象为什么屡屡发生,确得不到追纠?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不外乎下例几种情况。

(一)违犯(劳动法)的成本低,利益大、值的挺而走险。

(二)象(社会基本保险)这类的重大项,与主管机关的监管手段还不够建全有关,还不能主动的、自觉的去发现企业不缴纳、欠缴纳(社会基本保险)的行为。再就是劳动者不积极、不主动的向劳动监察部据实举报。

(三)企业辞退员工屡见不鲜,被辞者确得不到补偿。象这类现象,企业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拖一时算一时。权利人、一是不懂法,二是不会用法,三是得过切过,其结果是忍气吞声,狼狈离去。事后劳骚满腹,抱怨不断。

企业不法行为,大多发生在规模较小、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具有较强追逐意识的小型企业。(象克扣工人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不付加班费)。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追纠,也相应的助长了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问题还在于权利人,权益被侵犯,自己确无动于衷。为什么?不懂法?不懂法为什么不去学法?懂法不会用?政府给你准备了免费的律师,可以请。为什么不举报?举报可是不花钱的,据实就可以。是怕了?怕的是什么?

可笑的是,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不敢举报、不敢追纠,竞还有勇气指责监管部门不作为,还公开抱怨社会不平、不合理,以企业是强势,自己是弱势为自己的不作为充当说词。

在这里可以直白的告诉那些权益受到侵害的朋友们,受到伤害的是你!没有人去听你抱怨的讷喊,也没有人同情这种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行为。

骂娘是没用的,也是不实惠的。真正的实惠是勇敢的对侵权人采取实际行动,举报他、去法院起诉他。讲道理、讲公平的地方是有的,只是你视而不见吧了。

以上是本人对(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的看法,朋友如有高见和看法请予发表,愿一同研究探讨。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从法理来讲,《劳动法》既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因为《劳动法》的核心是“劳动合同”,它是基于劳资双方意愿而签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条款的规定也非常明确。因此不存在所谓的不公平,强迫或剥削等问题。

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的确存在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利现象,如超工时劳动不计酬,拖欠工人工资,生产环境,设施不符合劳动保护条件等等。同时在维权方面在法律程序上是对等的,但实际上劳动者维权是难上加难。这其中,我认为一是企业工会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二是劳动者本身自感弱势而不主动维权,也可以说具有一定的权利意识但不具有勇于维权的行动,具体表现为:1,集体意识,权利意识较差,对选举职工代表时没有自已的立场,对职代会的提案不主动,不深入,感觉无所谓,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不关心,很少甚至说没有人去过问或质疑并向职工代表提出自已的意见或建议。2,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各有各的追逐,不排挤打压就不错了,这是企业职工的共性,不到自已被侵害不知道疼。3,片面要求企业遵法守法,具体工作中不积极参与管理,内心一直处在与企业的矛盾中,我“干活挣钱,不管闲事”可以说是一种普遍心态,领导个访时一切好好好,事后一堆意见。同车间或班组同士不相互负责,发现其违规也不提示,对落后者不帮带,事后偷着乐,等出了问题集体承担责任时,就这不公平那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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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不能说《劳动法》保护谁不保护谁,一部法律的有效贯彻执行需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人人积极参与。职工要具有“主人翁”精神,也要具有权利意识和维权的勇气!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不管是企业主还是劳动者,没有相互理解的基础,对双方都是无益的。作为一个劳动者应该知道,在经济大环境不太好的情况下,要体谅老板。正所谓,打工难,做个管理者就更难,做个老板基本上都是难上加难。能这样想,即使企业有些小对不起员工的地方,只要是不过分,就不必要过于计较。

做老板也要理解打工的难处,有许多员工往往是一个家庭的经济之柱。因此,只要员工的些小错误不会对企业有较大影响的,尽量对员工网开一面。老板应该比员工有更长远的目光。这样的话,就少了一些劳动纠纷,即使有也是可以心平气和的商量解决或是求助劳动部门公平解决的。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应该保护的是第一纳税人吧!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肯定是保护企业的,条条款款都限制了民工,因为没有时间人力金钱文化去跟一个企业对抗。有次打电话给劳动局,还问你企业是否备案啊,还问你企业的信息,一个打工的鬼知道啊,老板又不公开出来。还有如果企业不在相关单登记的话就属黑公司。劳动局说了黑企他们管不了。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劳动法制订当然是保护劳动者和企业不冲突,在规定的法律框架下,由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任由某些公司违规而不愿站出来指责,有些劳动者则事不关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大部分劳动者宁愿拿着手机玩,也不愿意多学习一下劳动法,到最后抱怨这个不公平,那个不公平,所以在此建议劳动者进入公司后保留好劳动合同,工卡(可以用手机拍下备份),手机拍下公司车间及你个人工位,公司招牌以防万一,因为申请劳动仲裁这些资料就是你的保障。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劳动法就企业和职工而言对双方都具有保护和制约的性质.但在具体实践中劳动者受保护的机率很小.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当你一时运用法律保护,但从长期而言你可能受害更大.所以在实践中除非劳动者破釜沉舟.才敢一用.而且以后的路会越走越窄.最终没有企业愿意用你了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讨薪者被拘留根源在哪?根源就是企业违反了劳动法,没有按时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我们不赞成讨薪者的过激行为,可也确实没有看到欠薪者或企业受到任何处罚。如果把欠薪企业的法人也以寻衅滋事拘留,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每个人都想坐想其成,可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美事,不要说谁保护了谁,没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工人去哪打工,如果你适应不了企业的强度,可辞职,曹德旺到美国建厂,明确不要工会,看似对工人的苛刻,其实是不能对工人纵容,企业维持不了,损失的还是工人,打工都没地方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关键是巜劳动法》无人监督执行,如果也像环保监察那样不定期频频的监督《劳动法》的执行落实情况,奖罚分明,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劳资纠纷了,笔者认为各级劳动分管部门要对所辖区的自然法人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调研,总结经验,制定措施,使巜劳动法》真正落实到位!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我国的劳动法留给企业专空子的漏洞百出。比如,企业效益下降只降员工薪资不降管理人员的比比皆是。比如,员工无过错合同到期,领导看着不顺眼就不续签等等。试问我国的劳动法为什么至今不增加对存在这类行为的企业和管理者处罚的条款 ?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不是危言耸听,劳动法是保护企业而不是保护劳动者的,你让劳动者去和企业聘请的一群武装到牙齿的高学历法律专业人士去理论,只要是个明白人最终的结果可想而之,而想让工会站出来帮劳动者讨个说法,那只能表示呵、呵了。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劳动法保护了企业,保护不了员工,因为员工永远战胜不了企业,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因为企业可以找出任何理由来熊对你员工,所以遇到事儿了,员工也只能忍声叹气,现在的企业霸气十足,因为金钱在他们眼里不是钱,他们拿出钱了可以任何的理由来欺负你员工。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根据需要灵活运用。?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讨薪者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群人,这是无可非议的现实。但社会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讨薪者都是等钱用的,一但讨薪无果他们有点过激行为也是情有可原的。你们想想他们一年辛苦就那么几个钱,本可以高高兴兴一家过个幸福年,就因为老板不给钱傻了,打官司没有钱,一年辛苦白手回家心又不肝,就算又单位出面年底钱也不到手,真难,讨薪者。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谁有人保护谁,就像以前在南京打工的时候有个姓陈的老头他女婿是公务员,就是哪些调升职务必须要去他们那个部门学习的地方,他仗着自己的关系横行那个韩国企业,欺压中国工人加班工资最低,五险一金一个没有告也没有用,这样说知道保护谁了吧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劳动者大多不懂法,即便懂法也耗不起那个时间与精神,小亏就算了。大亏有一部分人会选择极端讨薪,比如跳楼秀,聚众哄闹的过激行为。

正规途径确实需要改进,相关部门在此类事件的处理上应向弱势群体倾斜,加大对欠薪者的处罚力度。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不要分说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一部法律,企业必须遵守这部法律,劳动监察机构同时也必须按照此法律严格检查各用工单位,切实为劳动者撑腰同那些违法企业斗法斗理。如果为维护企业那就没必要颁佈这个法了。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的问题,就我个人维权的经历来说,既然生活在这个社会,你无力抗衡不公正公平的事,别去纠结保护谁的问题,遵守现有的游戏规则——法律,去运用来维护弱势自己的权益,找准单位的程序、行为上的错误,有针对性的维权,不见得《劳动法》只保护单位的利益,但你得考虑时间成本。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企业单位?

按理说,劳动法是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是公平的,但劳动者是弱势一方往往受到侵害的是劳动者,所以现实中维权的总是劳动者一方。而且现实中工会根本不起什么作用,所以造成了劳资双方矛盾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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